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规定及国家医学考考试中心、湖北省医学考试中心的统一要求,为做好2020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工作,结合武汉市的实际,作补充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
按《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版)》(国卫医考发〔2014〕11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2020年1月9日至1月21日24时。
2.试用期申报。湖北省今年已启用线上网络方式进行试用期考核证明申报,考生报名前,务必先进行试用期申报,需提供当年试用期满一年(试用期截止时间:应届毕业生2020年8月20日,其他考生2020年1月31日)并考核合格的证明,试用机构对考生提交信息进行审核并确认。凡湖北平台内无试用信息的考生无法完成报名环节也不能参加当年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申报内容及步骤请登录(http://www.hbwsrc.cn/news/show-1328.html)。
3.两网报名。考生须登陆国家医学考试网(www.nmec.org.cn)进行报名。考生填写个人信息(军队考生须使用身份证报名),所填信息、提供的照片将用于医师资格考试和医师注册管理,须如实认真填写。
4.上传相关资料。国网完善信息后,考区选择“湖北”后提交报考信息,直接链入湖北考区医师资格个人申报平台,按要求上传相关证件、证明材料等原件彩色扫描件,完成网上操作后打印《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成功通知单》。未在省网上传相关证件或证件要求不符的视为无效报名。报考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历史考生,仅需上传试用期考核证明材料。
特别提醒:从2017 年起,在现场确认成功,并签字后,不再受理个人报名信息修改。
三、试用期考核证明
考生和试用机构需及时登陆“湖北卫生人才综合服务平台”端口,考生填报相关信息后,试用机构审核通过后上报。单位依据审核提示,对考生当前试用机构和其他试用机构试用期内容均进行审核。
考生需提前了解本单位带教老师医师执业证书号等信息,如实填写试用期相关信息。对于有两个及以上试用单位的,除填写当前试用机构信息外,还需分3种情况区别填写其他试用机构的相关信息:一是属于我省内医疗卫生机构其他试用机构,按照当前试用机构单位方式填写,信息效验显示正确即申报成功;二是属于我省内医疗卫生机构其他试用机构,但填写信息比对错误,仍还需上传机构盖章版《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材料信息,否则无法申报。三是为外省医疗机构或无法进行系统注册的单位,必须上传其他试用机构盖章版《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材料信息,否则无法申报。
港澳台居民除完成试用期申报外,还需提供《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现申请审核表》;外籍人员还需提供《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现申请审核表》等材料。
四、学历认证
1.专科及以上学历,提交学信网验证报告。
2.中专学历,提供湖北教育信息网《中职学历查询证明》或省、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开具的《学历证明》。2015年12月31日前省教育厅出具的学历证明依然有效。2015年12月31日以后由武汉市教育局出具的学历证明有效。原则上不受理外省中专学历报考。
3.非大陆学历,提交教育部留学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所在国家管理部门或教育机构证明该专业在其国家可以报考医师资格的资质证明。
五、网上缴费
湖北考区医师资格考试报名实现网上缴费,考试费用缴纳分3 个批次进行。
1.实践技能考试费用上缴(1 月9 日~2 月17 日):考生完成国网和省网报名后,按省网提示完成实践技能考试费用缴纳,未按时完成费用缴纳的考生视为放弃报名。资格审核结束后,审核未通过考生,费用原渠道退回。
实践技能考试费标准:临床类别、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249 元/人;口腔类、公卫类别289 元/人;中医类别247 元/人。2019 年在我省参加临床类别实践技能考试并通过的考生,实践技能成绩两年有效,报考参加2020 年医师资格考试的可不参加实践技能考试,且无需上缴实践技能考试费用。未按时完成综合笔试费用上缴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
2.综合笔试费用上缴:实践技能考试结束后,技能考试成绩发布后,成绩合格考生(含2019 年通过技能考试的考生)需按时完成综合笔试费用上缴(大概缴费时间6月中下旬期间)。
3.医学综合笔试二试网上报名及缴费:湖北考区今年拟开展医学综合笔试“一年两试”试点,预计时间为11月中上旬,具体考试安排另行通知。 未按时完成综合笔试费用上缴的考生视为放弃考试。综合笔试考试费标准: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64元/人/科。
六、现场审核
现场审核时间:2 月4 日~2 月17 日。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持报考相关证件、证明材料原件和《医师资格考试考生报名成功通知单》等,到试用期工作单位所属辖区报名点进行现场审核。现场确认须提交的资料:
1.《医师资格考试网上报名成功通知单》。
2.试用期满一年并考核合格的证明。
试用期计算时间:2019年毕业生和2020年应届硕士毕业生,试用期截止时间:2020年8月20日;其它考生试用期截止时间2020年1月31日。其试用期计算方法为:截止的年月日向前推满12个月。港澳台居民提供《台湾、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外籍人员需提供《外籍人员参加中国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审核表》等。
3.学历证书(研究生同时提供学位证书)的原件。
现役军人报考需提供团级以上政治部有关学历证明和同意报考的证明;非军籍考生,原则上不允许使用部队学历报考。
4.取得《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的人员,报考中医类别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须提供本省颁发的《传统医学医术确有专长证书》。
5.2019年毕业生和2020年应届医学专业硕士毕业生提交《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6.2020年应届医学专业硕士毕业生须由学校出具在读证明。
7.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
8.执业助理医师报考执业医师的考生,须提供《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原件。若在省网未核验到执业助理医师注册信息的,需上传首次注册证明并提交报名点,注册时间截止到2020年8月20日。
9.申请参加加试的考生需提供《2020年度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
10.毕业证和资格证书等与现有身份信息不符的考生,须提供身份信息佐证材料。
七、考试时间
1.实践技能考试:全国考试时间为2020年6月10日至6月29日,各考生具体考试时间以打印准考为准。实践技能考试合格分数线为60分。
2020年,湖北考区医师资格考试实践技能考试原则上均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进行。在国家实践技能考试基地考试的考生,成绩合格者,成绩2年有效。
2.医学综合考试执业医师合格分数线为360分,执业助理医师合格分数线为180分。
八、注意事项及要求
1.2020年我市医师资格考试报名现场审核工作按照分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行。
武汉考点报名点(江岸区一元路1号武汉医师协会)负责对中央在汉、部省属卫生医疗机构、应届硕士毕业生及部队医院(卫生所)报名考生的现场审核工作。现场审核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咨询电话:82295380。
区报名点负责区属单位、民营医疗机构、企业医院报名考生的现场审核工作,属地划分以出具试用期考核合格证明盖章单位为准。
市卫健委直属和相关医疗卫机构报名点负责对本单位报名考生的现场确认工作。
2.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试的考生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一是已在乡镇卫生院或村卫生室工作满一年且考核合格;二是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14 版)》中报考临床类别或中医类别医师资格的学历要求。
3.考生在国网报名须上传近6个月内的1寸彩色免冠正面登记照片,请务必保证照片清晰,手机拍照、生活照、视频捕捉、摄像头所摄等照片一律不予审核。除军人外其他考生不得穿制服拍照,女生不得穿背带式服装、不得佩戴头饰拍照;面部正面头发不得过眉,露双耳。
凡因照片不符合要求而导致不能通过现场审核或影响正常参加考试及后期制证,由考生承担其后果。
4.考生上传的证书(如学历证书、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等)真实性由考生个人负责。各报名点对考生提供的证书原件进行审核,对考生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核把关,严禁挂靠报名,凡通过各种非法手段、伪造相关报名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考生或帮助考生获取报考资格的相关人员,将按《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进行追责处理,并通报全市。
5.现场审核期间考生资料不完整需及时补充完善,考点上报考区审核未通过的考生将不能参加今年的医师资格考试,考生在规定的时间不能提交资料,导致资格审核不通过,不能参加考试,由考生承担其后果。为确保有效联系,考生须在国家医学考试网报名时填写有效联系方式(手机号码)。
6.国网报名结束,现场确认时,不接受考生补报名;逾期未参加现场审核的考生,按自愿放弃考试资格处理。
九、证书邮寄发放
2020 年医师资格证书将采用线上预约申请方式进行发放(无线下自取)。请考生手机微信持续关注“湖北卫生人才”,待考试成绩公布后,通过系统平台登记,医师资格证书以快递货到付款方式邮寄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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